close

開始計劃時,是參照"我德先生有個臺灣魂"網誌。網友老王的步驟非常的詳盡,跟著照做就可以。這裡我只簡單紀錄一下心得。

由於境外遞交申請只能使用郵寄方式,光等香港相關單位回覆確認收到我們所提交的通知書,大概就要一兩周,如果剛好通知書裡預計要book的結婚日期額滿,再與香港結婚登記處email聯絡往返,大概一個月就過了 (回信不太快........之前email詢問細節數次,他們回信大多要等3-4天)。

如果你像我一樣很趕,預定結婚時間在開始著手計畫的一個月內 (11月交 12月結),強烈建議直接飛到香港遞交擬結婚通知書(give notice)。由於擬結婚通知書遞交後必須在香港被公告15天整,所以最快可以結婚的日期必須是你遞交日的第15天之後

但如果你們沒有特定的時間,就不太需要自己先跑一趟香港了,但要注意的是,結婚通知書遞交後的三個月內要完婚,不然就要重新遞交一次!

 

我要從台灣遞交,如何在香港境外遞交擬結婚通知書:https://www.immd.gov.hk/hkt/marriage/Registration_of_a_Marriage.html#b&secondTab

我要自己去香港辦理,如何線上預約遞交日期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bookgivingmarriage.htm

===========================================================

下面比較事前親自到香港境內遞交與在香港境外遞交(ex:台灣或其他歐洲國家...etc.),所需文件為 A. 擬結婚通知書 B. 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格MR21B)

(1) A.擬結婚通知書  如何遞交 ? --------境內遞交: 用線上系統預約遞交時間,按照預定日期時間親自到香港遞交; 香港境外遞交: 只能用郵寄,此通知書必須先在台灣法院公證(或者民間公證人公證),公證費用750元台幣 

(2) B.姻登記所需資料  如何遞交 ?-------境內遞交: 在線上填寫遞交; 香港境外遞交 : 只能跟A.擬結婚通知書一起使用郵寄到香港。

(3) 多久可以知道自己想要的婚禮日期及時間是否OK?------境內遞交: 當場翻開本子讓你確認心儀的日期跟時間,如果剛好額滿,亦可當場確認其他時間日期並完成預定; 香港境外遞交 : 無法在遞交當日知道,必須書信或email往返確認,要跟另一半有多一點備案,以防第一次遞交的日期已被佔走。

(4) 婚禮前多久要到香港? ------- 境內遞交: 婚禮當天前10分鐘到會場就可以,所以最慢基本上前一天下午或晚上到香港就好吧! ; 香港境外遞交 : 婚禮前2-3天要先到香港,在辦公室時間內,雙方攜帶之前遞交文件的正本前往婚姻登記處,並且在婚姻登記官面前宣誓所繳文件內容為真, (這步驟如果是境內遞交,當天自己一個人就可以在場完成宣誓,所以不需再要提前幾天來香港) 。由於流程中的婚姻登記官證明文件需在此宣誓完成後才能簽發,所以需要額外時間,故需要境外遞交者提前幾天報到做宣誓; 而境內遞交者遞交當日已宣誓,所以婚禮當天提前10分鐘報到即可。

❌雙方均不需單身證明     ❌雙方均不用出生證明

✔ 需要提交上述A.B文件  需要雙方護照影本

香港核發結婚證書為中英對照,在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後(需兩天),回台可直接在戶政事務所補登記,不用再翻譯公證。如果歐盟配偶要回國籍地登記,要注意一下他的國家是否需要其他文件認證。希臘補登記因為需要Apostille結婚證書, 所以我們另外申請副本來做。如果想要在完婚當天拿到申請的結婚證書副本,記得帶著列印回程電子機票去,不然婚姻登記處職員說一般不能當天拿。

我們早上11點不到,完成婚禮拿到結婚證書後,直接前往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送文件驗證。下午兩點回去紅棉路婚姻登記處拿申請的結婚證書副本,然後去高等法院辦Apostille加簽 (紅棉路登記處離高等法院超級近)。 一天把行程跑完,兩天後就可以分別到高等法院跟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把加簽跟驗證的結婚證書都拿回來啦~~~~~

  外籍另一半需要有一個中文名字才能回台補登記,所以請下 外國人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https://goo.gl/X5jM9S)。

如果你回台灣後,外籍另一半會與你一同到戶政事務所補登記,該張外國人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不需要在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可以在家先填好,也可以現場填寫)

反之,如果你的外籍另一半無法與你一起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該張外國人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必需先在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在香港先填好後跟結婚證書一起驗證)

回台登記參考台灣戶政單位網站 https://canet.civil.taipei/household/?post_type=hhregister&p=214

----------------------------------------------------------

結論:  雖然聽起來好像還是很複雜。不過以我親自去香港境內遞交的例子來說,從申請--->結婚--->回台登記,整個流程雙方只需要 文件驗證- 結婚證書*1  Apostille- 結婚證書副本*數份。

比起結婚前,兩方需各自從國籍地及出生地申請出生證明、單身證明,加上有的國家還沒有英文版需要另外翻譯,然後再公證驗證,或是有工作在身雙方不方便回國申請這些文件的情況下,香港結婚就是有效率的一個方式。

 

結婚後申請EEA Family Permit 進英國:  https://goo.gl/SuLvk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prouti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